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(附公告原文)

发布时间:2016-12-26 - 留言列表

内容摘要: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周一发布公告称,2017年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(国Ⅴ标准)的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,以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,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,改善空气质量。


2017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(附公告原文)


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周一发布公告称,2017年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(国Ⅴ标准)的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,以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,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,改善空气质量。


发改委网站刊登公告称,明年1月1日起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。


根据公告,成品油生产、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,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。


加油站(点)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,明确标注所售汽油、柴油产品名称、牌号和等级(如:92号汽油(V),0号车用柴油(V)等),以便于消费者选择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。  


发改委等并称,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,依法严厉查处生产、销售不合格油品,非法生产、销售油品,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,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

公告原文:
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  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

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公告

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
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
  国家能源局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 第29号
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3〕37号)和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和部署,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,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,改善空气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严格按时供油


2017年1月1日起,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国Ⅴ标准)的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,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油(含E10乙醇汽油)、车用柴油(含B5生物柴油)。


二、保障油品质量


成品油生产、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,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。


三、规范油品标示


加油站(点)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,明确标注所售汽油、柴油产品名称、牌号和等级(如:92号汽油(V),0号车用柴油(V)等),以便于消费者选择、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。


四、加强有效监管


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,依法严厉查处生产、销售不合格油品,非法生产、销售油品,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,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


特此公告。
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公  安  部

环 境 保 护 部

商  务  部

国  资  委

工 商 总 局

质 检 总 局

国 家 能 源 局


2016年12月20日



(来源于:生物柴油网)